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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

马车以最快的速度到了城里,司马浩然吩咐侍卫直接将车赶去都尉府,然后让随身的小斯去城里将最好的大夫请去府里看诊。

马车径直驶进都尉府,宋大山跳下车,在司马浩然的引导下,将黎茉抱进客房里。

大夫来的很快,黎茉身上的伤并没有什么大碍,都是针眼,大夫也不方便看,只根据情况给黎茉配了一点膏药,让她涂抹在针眼处即可。

主要需要治疗的是宋大山的伤,他的伤很严重,全身都快没有一块好皮了。

大夫给宋大山检查了一遍全身,所幸没有伤到骨头,全部是外伤,将他身上的伤口一一清洗后撒上金疮药,然后用纱布包扎起来,并在红肿淤血处用药酒推拿散血,免得淤血散不开,最后在黎茉的请求下又给宋大山仔细看了一下腿。

万幸的是,左腿除了外伤和淤血,里子没有伤到,好好休养还会好的。

黎茉大松了一口气,她最怕的就是宋大山好不容易好转的腿受到二次伤害。

大夫给宋大山开了药方又留下了金疮药和药酒之后才告辞离开。

司马浩然看宋大山夫妻两的惨样,叫来丫鬟,吩咐给黎茉和宋大山准备一身换洗的衣服,然后又让丫鬟去拿点吃食,这才对宋大山和黎茉道:“大山,嫂子,今日你们也累了,先不说别的,

待会先吃点东西,换件干净的衣裳,好好睡一觉,有什么等休息好了我们再说。”

宋大山站起来,朝着司马浩然郑重鞠了一躬,“兄弟,今日真是谢谢你了!”

司马浩然赶紧扶起宋大山,“我们之间不需要这么客气,你再这样就是不拿我当兄弟。”

宋大山点点头,拍拍司马浩然的肩膀,无言的感谢。

司马浩然离开之后,丫鬟送来了两套衣服和吃食,还有擦身的热水。

宋大山先将自己身上的脏衣服换掉,然后轻轻脱下黎茉的衣服,仔细地查看起她身上的伤,而

在看见嫩白的肌肤上一个个带血的针眼之后,眼睛迅速发红,气息也急促起来。

黎茉赶紧捧起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,“大山,别这样。”

宋大山咬着唇,闭了闭眼,又睁开,这才颤着手,摸上这一个个针眼,声音也带着颤带着疼,“娘子,疼么?”

黎茉握住他的手,摇头,“没事,不要紧,擦两天药就行了。”

“娘子,我没用,让你受苦了!”

宋大山话语里浓浓的愧疚和痛苦让黎茉眼睛一酸,赶忙捂住他的嘴,“说什么呢?他们本就仗势欺人,而且人多势众,你一个人怎么对付得过来?不许你这么自责,而且你不是把我救回来了么,不要再想这个了。”

宋大山低下头,沉默了一会,没再多说,而是拿起旁边的毛巾投进热水里,将毛巾拧干,轻轻地给黎茉擦拭着身体,一举一动,好像在对待易碎的瓷器。

黎茉也不催促,就这么任他擦着,良久后,宋大山才擦拭好,然后拿起大夫留下的药膏,在针眼上小心地涂抹着。

黎茉忍着痛,一声不吭。

给黎茉擦好药之后,宋大山将一旁的干净衣服一件件地给她穿上,然后才将她抱到桌边,两个人静静地吃起饭来。

饭后,宋大山和黎茉躺在床上,直到此刻,才有种彻底安全下来的感觉。

黎茉缩在宋大山的怀里,静静地感受着这劫后余生。

这一次,差一点她就要离开这里,离开小宝,离开这个男人了,如果不是被都尉大人救下,她估计这辈子就难以和他们相见了。

想起都尉大人,黎茉开口问起之前想问的问题:“大山,你和都尉大人是怎么认识的?”

宋大山紧了紧搂住黎茉的手,一边拍着她的背脊一边回道:“我和司马是在当兵的时候认识的,那时候我刚入军营,他也是刚入军营,恰好被分在了同一个什长底下,干什么都是一起,就这么认识了。”

黎茉想起司马浩然的样子,身上的气质一看就是大家出身的公子模样,压根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,又怎么会去当兵?而且就算是当兵,怎么会和普通老百姓出身的宋大山分到一起呢?

看出黎茉的疑惑,宋大山嘴角微勾,解释道:“司马家里的确不是普通人家,他家的权势很大,是将门世家,他爹是当朝一品护国将军,他哥哥也是大将军,姑姑是当今堂堂贵妃,其他的人也十分厉害,具体的我也不是太清楚了。”

宋大山接道:“司马由于是家里最小的孩子,从小被疏于管教,难免有点纨绔子弟的风,给他家惹了不少祸,后来不知道是做了什么彻底让他爹怒了,就把他丢到军队里面,让他从最小的小士兵当起,而且不许他提起自己的身份。就这样,我和他分到了一个小队里。”

“刚开始的时候,司马什么都不会,连吃饭都比一般人慢,馒头都嫌拉嗓子,衣服也不会洗,破了也不会补,而且脾气还不好,很不招人喜欢,时常引起别人的不满,常常和别的兵打架,被长官处罚了好多次,每次都被打得奄奄一息的。我实在看不下去了,见他年纪不大,又不会照顾自己,就顺手照顾他一下,顺便帮他洗衣服,他衣服破了的时候帮他缝一下,别人不愿意和他一起训练,我就和他一起,渐渐的,他也就和我成了朋友。”

宋大山说到这里,似是回忆起了那时的时光,微微笑了,“那时候,我劝他的话他也能听下去了,渐渐的也不再打架惹事了,反而乖乖地训练做事。每次上战场,我们俩都互相配合帮助,我帮过他他也帮过我,还在一起立过几次小功。”

黎茉听得入神,忍不住问:“后来呢?”

“后来,几年时间,他从小兵士当上了什长,然后又当上了百夫长,我离开的时候,他立了一次大功,就要被升为骑都尉了。”

司马浩然升得倒是挺快的,但这其实并没有什么奇怪的,黎茉也不感兴趣,她只想知道宋大山最后为什么伤得那么严重回来了,偏偏宋大山还不主动说。

她只好主动问:“你呢?你为什么伤了腿?而且从此回乡了?”

宋大山抿抿唇,一时没有说话。

半晌后,才叹了口气,道:“那一次,敌人使诈,意欲将我军一网打尽,我们被派去打探消息,却受了埋伏,死伤惨重,差点回不去通风报信。那时候我和司马都受了伤,司马差点被敌军杀了,是我替他挡了一刀,也就是那时候伤了腿,但那次也算是幸运,我和司马最后还是跑回来了,给我军送回了情报。只是时间过了太久,我的腿伤得太重,不能再留在军队了,最后给了我一笔银子,让我回来了,然后回来没多久就遇到了你。”

“回来前,司马来找我,主动和我说了他的事情,那时候我才知道他的身份,他让我回到家给他个信,可是我...”宋大山说到这里不再说了。

黎茉却能猜到他接下来的话,“可是你并没有再和他联系对不对?”

宋大山点了点头。

其实黎茉很理解宋大山为什么这么做,因为两个人压根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甚至可以说一个是天一个是地,保持联络又有什么意义呢。而且,退伍之后,以后也许一辈子都没有见面的可能,天高路远,就更没有联络的必要。

要不是这次在城里再次见到,说不定这辈子真的不会再有交集。

黎茉摸摸宋大山的脸,“是不是上次在城里的时候,看到司马给那家人做主的时候,你才认出来他的?”

宋大山点点头又摇摇头,“其实不算是,我们第一次去城里住宿的那晚,我就隐约看到一个人很像他,可是又不太确定,当时还以为我看错了,直到第二次我们在城里看见他,我才确认真的是他。”

说到这里,宋大山抿抿唇,“不过那时候我并没有和他相认的想法,毕竟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乡下汉子,而他却是高高在上的都尉大人,我也不想硬是攀上去套近乎,让人以为我有什么所求,就这样看着对方挺好的也不错。要不是这次...我实在没办法了,我...我也不会想起来去找他帮忙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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